第三部分 日常管理
工业中心实训室负责教师工作职责
一、按照工业中心实训室负责人员分配表的安排进行各实训室内部管理。
二、各实训室负责教师要负责相关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检查该实训室学生和任课教师人员到位情况、设备使用情况等,督促任课教师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和《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做好个人工作日志和相关实训室日志记录。每学期向工业中心设备管理负责人汇报所管辖实训室的设备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向学校设备管理部门上报所管辖实训室各类信息统计数据。
三、实训室负责教师应熟练掌握所管辖实训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在每次实训前认真检查和准备好实训设备及耗材,实训后负责检查和整理实训设备。
四、实训室负责教师应及时掌握所管辖实训室的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当实训室发生突发事件或实训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实训室负责教师必须及时向工业中心办公室报告,并配合任课教师一起解决问题。
五、实训室负责教师需每天对实训室的设备进行一次清点检查与维护。如遇到实训设备需要维护维修,实训室负责教师应及时报修,做好维修记录,并将维修处理信息随时反馈给工业中心教学管理部和任课教师,以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六、每天下班前要检查一次实训室的门窗水电情况,并关断实训室的水源、电源、气源、热源。如有问题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工业中心办公室,并联系学校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工业中心实训室开关门及电教设备安装维护人员工作职责
一、正常情况下,开门人员根据安排提前10分钟把相关实训室门打开,并保证灯光和通风。对于设备昂贵的实训室必须等到实训教师到达后才能开门。上课后10分钟开门人员对已开门的所有实训室巡查一遍,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教学主管教师或当天的教学轮值教师。在相关实训室授课完毕后开门人员要及时关断电源、锁好门窗,同时留意相关实训设备的情况。
二、开门人员要及时将每间实训室开关门时间填写在《实训室开放时间安排表》上,并做好每日工作记录,以备核查。
三、开门人员每天上、下午都要对整个中心大楼各进行一次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教学主管教师或当天的教学轮值教师,并协助处理。
四、电教设备安装维护人员按照课表安排在指定课室安装电教设备,并随时关注设备使用情况,处理出现的问题。实训结束时把设备收回保管,及时填写《教学设备使用登记表》。非当日主值的设备安装维护人员则参与中心的其他管理工作。
工业中心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一、凡进入实训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工业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离开实训室时应检查仪器设备、空调、门窗水电等情况,关闭电源开关和门窗,保持实训室干净整齐,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训室的门禁系统由指定老师负责管理。凡进入实训室的师生名单和联系方式要及时提交给工业中心实训室管理人员。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训室和动用实训室内设施。开放实训室使用时间应遵守工业中心大楼开关门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时,应先向保卫处、工业中心报告,同意后方可使用,以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三、使用实训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先向实训室管理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并妥善保管。不需使用时,应会同管理人员逐项清点交还。如有损毁、短少均须负损坏赔偿修复之责,其费用概由借用者支付。未经允许,不得把实训室内的仪器设备带出实训室。从外自带仪器设备进出实训室,都应按要求在中心门卫处登记,并向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备。
四、实训室的各类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卸、移动、更换开放实训室仪器设备设施。实训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取暖、煮食,严禁吸烟,不做与训练项目无关的事情。
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实训室各类信息记录及统计工作,每学期末要及时汇总交给实训室管理人员。
工业中心大楼管理规定
凡进入工业中心大楼工作、学习、实训和参观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业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物,注意安全,服从工业中心的调度和安排,并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 工业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应佩戴胸卡,服装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待人,按时上下班。
二. 参加实训的学生、学员必须在实训指导教师的带领下才能进入实训室进行实训。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实训的学生或学员凭本人有效证件进入工业中心大楼。实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依照实训操作规范进行实训操作。
三. 实训指导教师应事先做好实训项目的准备工作,上课时应提前到位。
四. 前来参观者应事先预约,并按双方约定时间参观。参观者进楼前请出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并按要求进行登记。请勿在中心大楼内拍照、录像。
五. 大楼内禁止吸烟、携带食物及大声喧哗,不许乱丢乱放脏物、杂物。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大楼内安全设施和实训仪器设备。
六. 未经工业中心领导批准、没有工业中心办公室出具的放行条,任何人无权将工业中心的实训设备、办公用品等公物拿出工业中心大楼。
七. 因工作学习需要从外面携带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录像机、照相机等)进入工业中心大楼使用的,物品携带人应主动到大楼保安处出示所带入物品并进行登记。物品使用完后拿出大楼时,也应在大楼保安处登记。
工业中心大楼安全防卫细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工业中心大楼安全,严格门卫管理,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园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师生员工进入工业中心应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主动出示证件。临时来校工作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应持听课证和临时出入证出入工业中心。校外人员前来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应出示足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向门卫说明来访目的并征得工业中心办公室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工业中心。
第三条 前来参观的团体和单位,应事先预约。参观者进楼前请出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第四条 门卫工作人员基本职责:
(一)尽职尽责做好门卫和楼层巡查工作,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二)负责维持进出大楼人员及楼内公共场所秩序。
(三)负责中心工作人员、本校师生、外来人员及其随身外带贵重物品进出大楼的登记工作。
(四)负责门禁及防盗监测系统的监控管理;负责大楼的安全管理。
(五)对不遵守有关规定者,门卫有权阻止其进楼或勒令其出楼,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可上交至学校保卫部门处理。
第五条 门卫工作人员基本任务:
(一)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自始至终坚守岗位,按时出勤。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二)每天下班清场时,认真检查大楼内各实训室的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工业中心有关人员。
(三)提高警惕,勤巡视,勤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骗工作。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熟知各种报警电话,发现险情,要及时报警,打开安全通道,迅速疏散师生,并注意保护好现场。
(四)未经工业中心办公室的批准(放行条),不许任何人携带本中心公物出楼。任何施工队伍进驻大楼施工都必须登记人员和物品,完工离开时核对其物品,若发现异常,要及时向保卫处和工业中心办公室汇报。
工业中心消防应急方案
一.接警通报
1.组织报警通报程序:
(1)楼层一旦着火,火灾信息要立即报告本楼层责任人、办公室值班人员(6428)、大楼消防总控室(6207);
(2)单位值班负责人、楼层责任人、消防总控室值班员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报警。
(3)确认起火应立即启动《工业中心大楼消防疏散方案》,组织师生有序撤离。
2.通报方法:
(1)应根据火情的发展情况决定向区域还是全楼通报。通报的次序是:
A.着火层;B.着火层以上各层;C.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各楼层;
(2)通报时,说明疏散路线,注意稳定师生情绪,防止出现混乱的现象。
二.疏散抢救
组织指挥疏散与抢救着火层以上的人员,是救助和疏散撤离时必须首要考虑的问题:
1.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具体分工详见《工业中心大楼消防疏散方案》;
2.各楼层责任人职责:负责引导学生向安全区疏散,查漏是否有人留在着火房内要抢救出来,安置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学生并安抚其情绪;
3.疏散次序与路线:
(1)先从着火间开始疏散,由着火间向两侧安全楼梯疏散;
(2)再从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疏散,通过安全楼梯疏散;
(3)对于着火层以下的人员,要做好安抚和组织工作,制止其随处乱跑,做到有序、安全、迅速的通过安全楼梯撤离;
4.指导自救
(1)组织教职工带领学生等人员沿着消防楼梯冲过烟雾落梯;
(2)对不能从预定的楼梯疏散时,就由教职工带领学生等人员登上天台等上风处等待营救;
(3)对于被困在着火楼层的人员,应通过各种通讯工具引导启发他们就地取材脱险;
5.注意安全
(1)禁止使用电梯疏散人员;
(2)禁止任何师生再回着火层;
(3)劝导学生等人员有序地疏散,及时清除路障;
三.组织灭火
1.启动消防水泵,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
2.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3.派出人员携带灭火工具到着火层间的相邻教室和上下层的教室,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
4.针对不同的燃烧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
四.防烟排烟
1.启开疏散楼梯的自然通风窗;
2.把电梯全部降至首层锁好,并禁止使用;
3.使用喷雾水流排烟;
4.使用湿的毛巾、衣物、捂住鼻口,葡伏地面的防烟方法;
5.在排烟时,不要随意打开着火层下部的窗,而打开窗门上部的排烟窗;
五.注意防爆
1.把处于或可能受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清理出楼外;
2.启开着火层间的房门,要站在房门开启方面的另一侧,要迅速地开启房门,同时要使用喷雾水流掩护;
六.安全警戒
1.大楼外围警戒任务:清除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楼外秩序;
2.大楼首层出入口警戒任务:不准无关人员走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管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物件;
3.着火层下一层的警戒任务:不要让人员进入或再登上着火层,保护好消防装备器材,指导疏散人流向下一层有序撤离。
工业中心大楼消防疏散方案
楼 层 |
从北面楼梯疏散 总负责人:向丹 |
从南面楼梯(公园方向)疏散 总负责人:刘炽辉 |
楼 层 协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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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负责实训室 |
责任人 |
负责实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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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楼 |
肖永新 |
乒乓球VIP室 |
管 刚 |
精品课录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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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楼 |
肖永新 |
801-803 |
管 刚 |
804-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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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楼 |
徐虹 |
701-718 |
办公室值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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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楼 |
办公室值班人员 |
60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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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楼 |
李争名 |
501-505 |
杨南粤 |
506-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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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楼 |
田 丰 |
401-409 |
办公室值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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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楼 |
詹 彤 |
301-304 |
赵先美 |
305-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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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楼 |
苏宏英 |
201-202、207-208 |
戚宇恒 |
203-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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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 层 |
郑文争 |
2A01 |
朱 立 |
2A02-2A04 |
|
一 楼 |
周 磊 |
101-104 |
蔡智圣 |
105-107 |
|
地下一楼 |
郑文争 |
陶艺 |
周 磊 |
漆艺 |
火警电话:119
保卫处报警电话:38256653、38256651
中心大楼保安电话:38256207
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潘敏、欧伟红,电话:38256428、38256438
工业中心危险品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业中心教学、科研、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加强对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危险品采购
(一) 为确保危险品采购、使用的安全,工业中心所用各类危险品均由学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承担采购和供应。院(系)、部、处、直属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自行采购,否则工业中心不予承认和使用。
(二) 危险品必须从严申购,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即由工业中心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工业中心主管领导签名盖章,经学校、保卫处、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加盖公章后,由学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采购
第三条 危险品使用与管理
(一) 危险品的申购、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各实训室需将审批人、领用人、保管人名单送工业中心办公室和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备案。人员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工业中心办公室和学校设备管理部门。
(二) 使用单位要建立危险品账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账物、账账相符。
(三) 剧毒品的管理必须从严。领用剧毒品时必须有领用监督人到场。坚持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用多少买多少,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存放于保险箱内。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四) 使用危险品的单位与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五) 危险品应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化学危险品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氢气瓶、天纳水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应单独放置,与工作间隔离,存放处空气流通,不得靠近火源;废弃化学物集中存放,勿与使用中的化学药品混放;各实训室要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锁门。
(六) 危险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工业中心办公室、主管领导、学校保卫部门、设备管理部门。
第四条 废弃危险品处置
(一) 生成废弃危险品的各实训室应有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容器外加贴废弃物品标签,容器封闭可靠。
(二) 废弃剧毒品、危险品的处理。实训使用部门应向工业中心和学校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获准后,由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回收,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 各实训部门不得自行处置废弃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第五条 违反此管理办法而造成事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