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实验室数据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3-06-27 点击数:

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实验室数据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数据是指实验室信息以及使用、管理实验室等产生的一切数据和文档等,包括且不限于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室日志、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室值日台账等。

二、实验室数据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或落实实验室使用者填写。

三、实验室数据应及时、如实填写。

四、实验室记录材料应妥善保存于相应实验室内,随时接受检查、翻阅。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学期应及时在学校实验室信息管理平台上完成实验室教学计划、实验室课表制定等工作,填报涉及的原始数据信息,如实验项目等,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向任课教师获取。

六、实验室信息更改,如名称、功能变更等,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及时上报实验室数据管理中心,保证实验室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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