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3-06-27 点击数:

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一、凡进入实训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工业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离开实训室时应检查仪器设备、空调、门窗水电等情况,关闭电源开关和门窗,保持实训室干净整齐,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训室的门禁系统由指定老师负责管理。凡进入实训室的师生名单和联系方式要及时提交给工业中心实训室管理人员。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训室和动用实训室内设施。开放实训室使用时间应遵守工业中心大楼开关门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时,应先向保卫处、工业中心报告,同意后方可使用,以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三、使用实训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先向实训室管理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并妥善保管。不需使用时,应会同管理人员逐项清点交还。如有损毁、短少均须负损坏赔偿修复之责,其费用概由借用者支付。未经允许,不得把实训室内的仪器设备带出实训室。从外自带仪器设备进出实训室,都应按要求在中心门卫处登记,并向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备。 

四、实训室的各类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卸、移动、更换开放实训室仪器设备设施。实训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取暖、煮食,严禁吸烟,不做与训练项目无关的事情。 

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实训室各类信息记录及统计工作,每学期末要及时汇总交给实训室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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