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实训中心科创实验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实训中心科创实验室(白云校区实验棚A栋224,225)建设工作,促进学院科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科学化与制度化,提高科创实验室为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效益,全面推进“实践育人”,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财产。工业实训中心分管实验室副主任是科创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科创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科创实验室主任安排工业实训中心实验员具体负责实验室管理。
第三条 实验室面向各个二级学院开放,由各个二级学院教师申请审批后,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统一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完善安全记录及填写实验室安全日志,申请教师和工业中心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和工业实训中心实验室共同负责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管理。
第四条 借出科创实验室内的设备或工具的,需经实验室主任或分管科创工作辅导员同意,严格填写《工业实训中心科创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并按时归还,若外借物品丢失或损坏时,当事人需照价赔偿。
第五条 科学使用科创实验室的仪器。要在充分学习仪器使用方法后方可使用,对于不明白使用方法,因操纵错误造成仪器损坏的情况,责任到人。使用仪器时,注意轻拿轻放。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定期对贵重实验仪器进行保养。
第六条 非备赛人员与科创中心成员经过申请,可以在科创中心成员的陪同进入科创实验室。在科创实验室举行会议需要提前通知,以方便开展各项工作。
第七条 科创实验室的钥匙由学生科创实验室主任及科技创新中心下设四个部门拥有,共5把。负责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科创实验室钥匙,不得丢失,不得无故外借,不得私自配制,若丢失应及时挂失。钥匙的日常管理包括挂失、配置、分发登记、借出登记等由结构竞赛部部长负责。
第八条 禁止在科创室开展与工作、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任何人在科创实验室不得使用电脑进行科创活动外的事项。
第九条 使用科创实验室的过程中,应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在科创实验室内乱扔垃圾。由于工作产生的垃圾必须当天清理,保证科创实验室干净整洁。科创实验室卫生管理采取责任监督制,由当天使用科创实验室的有关部门的部长或备赛队伍的组长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条 科创实验室的使用者在离开科创实验室之前必须对科创实验室的门窗及用电物品进行细致检查,保证门窗随走随关,用电物品电源关闭。
第十一条 使用科创实验室的过程中注意用电安全,不能随便乱接电路、乱装器件,在设备或器件联连通电路的情况下不得随便拆卸,遇到电路危险情况时,应冷静处理,先切断电源,及时报专业人员维修。
第十二条 工业实训中心副主任应经常组织学生干部对备赛团队、下属部门使用科创实验室的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反安全作业规定、防盗防火规定以及卫生管理规定的,应对有关部门的部长或备赛队伍的组长进行严肃的批评,屡教不改或情况严重应及时报告学院分管科创工作的辅导员,进行严厉的警告并暂停其使用实验室的资格。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生效,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实训中心所有。
广东工业实训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