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实训中心计算机机房安全使用规定
为了加强工业中心计算机机房的管理,保证机房安全、规范运行,更好地服务教学等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一、不得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二、服从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上机人员应依次进入机房,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上机时一人一机,不得争抢座位。在机房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锐利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机房。不得随意触碰电源插座和交换机等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烟火。机房使用期间须保持所有房门开启,禁止从外面反锁。
四、爱护机房设备设施。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计算机,不得破坏计算机的软硬件系统。如发现有人损坏计算机等设备,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私自将设备带出机房,盗取配件、设备等一律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遇漏电、打火、冒烟、异味、异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本机电源,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遇断电、停电等事故,应先切断总电源,再逐台关闭单机电源,待事故排除后再恢复运行。因处理操作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保持机房卫生。机房内禁止饮食,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能乱涂乱画。
七、上机结束离开机房时,应主动关闭计算机、照明和空调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检查所有设备关闭情况后再切断总电源,关闭所有门窗。
八、在机房内上课的师生必须遵守本规定。凡违反本规定,不听劝告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继续上机,情节严重者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工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