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实训中心智能制造实验室安全使用规定

作者: 时间:2023-06-27 点击数:

广东工业实训中心智能制造实验室安全使用规定

为保证金工实习的安全有序进行,加强实习场所的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实验和工作环境,特制定实验室相关规定。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所有人员有权向领导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

三、入实验室实习、培训、临时参加课程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文明生产和设备操作规程的培训。

四、进入智能制造训练中心实习时,要穿好工作服。长发同学要戴安全帽,并将长发纳入帽内。不得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背心、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

五、上课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

(1)不准随意走动、跨越工种、打闹、睡觉和做与本工种无关的事;

(2)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3)不准用手拉、嘴吹铁屑。

六、文明实习,保持实验室、通道、环境等整齐清洁和通道畅通无阻。

七、课程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清理场地、余料清理到指定位置,工具、量具等及时入柜放齐,设备清洁、加油保养。

八、操作人员在熟悉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后,在老师的指导下方可操作使用,未经许可的设备不准动用。

九、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不准随便移动和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十、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工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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