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实训中心电类实验室安全使用规定

作者: 时间:2023-06-27 点击数:

广东工业实训中心电类实验室安全使用规定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和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实验和工作环境,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特制定实验室相关规定。

一、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乱接、违章用电;严禁在实验室给电动车电瓶充电。

二、涉及强电类等危险性实验时,必须两人以上方可开展,不得单独操作。

三、在焊接电路板时,务必规范使用电烙铁和风枪,注意安全;暂时不用的电烙铁和风枪,须及时断电并放在安全位置,远离易燃物。

四、使用各类仪器设备时,应先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注意事项,务必规范操作。

五、爱护实验室内各类仪器设备;发现实验仪器设备故障,应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不得私自拆卸处理。

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危化物品;各类实验耗材应按需使用、避免浪费。

七、加强实验室的钥匙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交无关人员,与实验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确保实验室物品及个人物品安全。

八、每天最后离开工作室者,须确保关闭仪器设备,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九、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工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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